贵州:3年内解决填埋场渗漏问题,开建20座垃圾焚烧发电厂
方案提出下列目标:到2024年,基本实现排查出渗漏问题的填埋场不再处置原生生活垃圾;到2025年,全省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实现县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覆盖。全省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实现设市城市全覆盖。地级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以上,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全覆盖,30户以上自然村寨收运设施覆盖率达到90%。
垃圾分类方面,方案提出,鼓励城市(建成区)推行“四分类”,逐步建立撤桶建站、定时投放和监督指导等行之有效的分类投放模式;合理布局居民社区、商业场所、学校和其他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站点等设施,规范可回收物站(点)的管理,提升单独投放比例;实行分类运输,按照区域内各类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时间和路线,杜绝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方面,方案提出,要采用共建共享方式,统筹合理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布局;明确飞灰处置途径,以市(州)为单位结合服务范围、运距等因素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保障飞灰安全处置;加快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示范,用三年时间力争全省基本形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格局。方案计划在2022年至2024年,开工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0座,总处理规模达11800吨/日,其中,2022年,开建6座,规模5000吨/日;2023年,开建11座,规模5500吨/日;2024年,开建3座,规模1300吨/日。
厨余垃圾处理方面,方案提出,要加快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合理选择处理工艺,按照科学评估、适度超前原则,采取集中与分散处置相结合的方式,鼓励采用区域共建共享方式,统筹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行收运处置一体化,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建设和运行模式,提升厨余垃圾处理水平。
垃圾填埋场治理方面,方案提出,持续推进填埋场问题整改,集中力量攻坚渗漏污染问题;聚焦填埋场入场计量与检验、填埋作业及作业区覆盖、填埋气体收集与处理、渗滤液处理、环境监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重点环节,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加大运行监管力度;加快推进库容已满填埋场封场治理。各地不得新建填埋场。
方案还指出,要探索偏远地区小型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现有小型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管,加大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村寨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小型垃圾处理设施支持力度,逐步解决偏远农村地区垃圾收运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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