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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机组气动时候进行的水压试验

  2025-01-03         0

一、锅炉承压部件经过检修,需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是检查锅炉承压部件严密性的试验,水压试验的范围应包括锅炉所有承压受热面系统,本体范围内的汽水管道和阀门附件,它是保证锅炉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之一。

二、水压试验分为工作压力试验和超压试验两种。工作压力试验应根据检修和检查的需要可随时进行,试验压力为高温过热器出口蒸汽压力(9.8MPa)。超压试验一般用于新安装的锅炉和锅炉检修中更换了较多的承压部件的情况,其试验压力为汽包工作压力的1.25倍(14MPa)。超压试验和工作压力的水压试验一般都以二次门为准,严禁一次门、二次门都参加水压试验,水位计、安全阀不允许参加超压试验。

 三、锅炉水压试验应符合下列条件:

1、承压部件检修全部完毕,锅筒、联箱的孔门封闭严密,汽水管道及其阀门附件连接完好,堵板拆除。

 2、各水位计、压力表、流量表等指示表计校验合格并投入使用。

 3、炉膛及烟风道内无人工作。

 4、所有阀门开关位置正确。

   四、水压试验的步骤:

 1、水压试验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完毕后,可按“锅炉上水”之规定向锅炉上水。

2、上满水后经检查确认无泄漏时即可缓慢升压,升压速度一般不应超过0.294MPa/min,锅炉升压时,必须使用给水旁路门控制压力,当压力升至工作压力的10%(0.98MPa)时,应暂停升压,进行一次全面的细致检查。

3、如情况良好,即可继续升压,当接近工作压力时,应特别注意压力上升速度必须缓慢均匀,并严防超过工作压力,当压力升至工作压力时立即停止升压,对锅炉进行全面检查,并注意监视在20分钟内的压力下降情况。如果检查没有发现焊缝有渗漏或湿润现象,承压部件没有残余变形,且20分钟压力下降不超过0.2MPa即为合格。

4、如果锅炉需要进行超压试验,应在工作压力试验合格后均匀缓慢进行。在进行超压试验前应将安全阀“压死”,将汽包就地水位计解列,检查人员停止工作并退出现场后方能缓慢升压,升压速度不超过0.1MPa/min。

5、当压力升至工作压力的1.25倍时应停止升压,保持20分钟时间(此间不允许做任何检查),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

 6、检查工作结束后,继续降压,降压速度可控制在0.3~0.5MPa/min。

7、当压力降至0.1MPa时,打开空气阀,将“压死”的安全阀复原,将汽包就地水位计投入,放水至最低可见水位。(放水前通知化验人员,如水质合格应回收,否则排掉。)

8、水压试验合格的标准:

(1)升压至规定值后经过20分钟压降不超过0.2MPa;

(2)承压部件无焊口漏水及湿润现象;

  (3)承压部件无残余变形的迹象。

  9、进行水压试验,除遵守《电业安规》的有关规定外,须设专人监视与控制压力。

 10、水压试验后,应将试验结果及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记录在交接班记录簿内。